本文引用自teresa7868 - 【保母課程】基隆: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103年7月托育人員(保母)職業訓練課程 平日*補助班*~
103年度補助辦理托育人員職業訓練招生簡章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招訓字號:北分署綜字第1032360182號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二、辦理單位: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三、招生對象與資格條件:【以招收失業民眾參訓為主】
- 1. 具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及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 3. 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民國103年06月30日止。
報名專線:02-24375565傳真:02-24375260
報名地點: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15號(第二校區大明樓1樓)
聯 絡 人:何蘭香小姐
五、上課地點:
報名地點: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15號(第二校區大明樓1樓)
核心課程地點: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36號(校本部)
六、開結訓日期:103年07年07月至07月29日(每週一~五) 上課時段08:30~12:00 13:00~16:30
七、甄試方式及錄訓標準:
1.經資格初審通過後,需另通過筆試及口試,依測驗成績錄取前40名者為原則。
2.本班以失業者為優先,如遇名額未滿時,最多可收5名在職者(亦需經筆試及口試)。
3.二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尚在訓後九十日內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或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不得參與測驗。
八、收退費標準: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提供國民身分證及勞保明細表為基本必要之提供證明,特定對象資格條件應另檢附證明文件。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8.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
15.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2.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9.長期失業者 |
16.中低收入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
3.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
10.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17.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4.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65歲) |
11.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18.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
5.身心障礙失業者 |
12.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1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6.生活扶助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
13.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
20. 逾六十五歲者 |
7.原住民失業者 |
14.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以上共20項身份者 |
九、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
- 參訓學員繳訓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的5%。
- 已開班但未達(含)訓練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訓練應退訓練費用的50%。
- 已逾訓練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十、注意事項:
- 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 托育人員應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總時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十一、 應備文件: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 學歷證明一份。
- 正面半身照片1吋1張、2吋2張。
- 失業及特定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 勞保明細表
經費來源: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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